欢迎光临北京建联智慧消防官方网站!  

当前位置:首页 >> 政策法规 >> 法律法规
  法律法规
(转载)关于调整申报条件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5-05-23  阅读:2次

依据《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(2023年版)》有关规定,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作如下调整: 

 1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五级/初级工: ①年满16周岁,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;②年满16周岁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。 

 2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四级/中级工: ①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;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 年;③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 

 本次调整自2024年3月15日起执行。 

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

2024年3月8日

  • 电话:400-010-1919

    邮箱:admin@bjxf.org.cn

    地址:中国北京

  • 微信

    公众号

    微信
    抖音

    抖音

    抖音

保存图片,微信识别二维码

微信号:bjxf

(点击微信号复制,添加好友)

  打开微信